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王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王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审处处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工程报价单、虚增项目预算等方式,伙同下属违规操作招投标项目。王某在3个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单位资质,帮助特定企业获取合同,涉案金额达4.8万元。赃款通过王某个人账户转入关联公司,用于支付其亲属经营的建材商铺日常开支。2023年8月,某县群众举报王某及其亲属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市纪委监委随即介入调查。经审计发现王某所在单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王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该行为导致某市多个市政项目招标程序违法,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32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性。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市监委对王某立案调查,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2024年2月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王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招投标领域基层人员需严守财经纪律,防范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侵蚀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