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企改制办原科员杨某贪污案

某省国企改制办原科员杨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杨某在某省国企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任职,负责职工安置费用核拨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职工档案、虚增安置人员数量等方式,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经审计发现,杨某在改制过程中虚构12名职工身份,骗取财政拨款共计285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资金被其购置房产和奢侈品。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杨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但剩余款项仍藏匿于境外账户。该案造成某省国企改制资金重大损失,影响改制进程,引发职工信访事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部门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其违法所得20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岗位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范虚报冒领等职务犯罪风险。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