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任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任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主管土地出让审批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土地评估报告、虚增出让底价等方式侵吞国有土地出让金。其与下属工作人员串通,将应上缴国库的3.5万元土地出让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奢侈品。2023年3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土地出让收支异常,经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任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2万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件造成国有财产直接损失3.5万元,严重破坏土地管理制度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对任某涉嫌贪污案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任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维护公共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