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郑某贪污案

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郑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郑某在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材料、虚增工程量的方式,骗取财政拨款共计4.8万元。其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多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审批流程漏洞套取公共资金,所得款项均存入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痕迹,经司法审计确认存在贪污行为。郑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积极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导致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损失,破坏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案发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最终锁定其犯罪事实。郑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辩称因家庭经济困难才采取此类手段。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郑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原判量刑。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裁定郑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审批权限,杜绝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分类:贪污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