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徐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间,徐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改制资产处置文件、虚增办公经费支出等手段,侵吞单位改制资产处置款共计3.8万元。其将款项通过亲属账户转入境外赌场进行赌博活动,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个人负债。2023年3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局账目异常,经线索核查锁定徐某。徐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待犯罪事实。该行为造成某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司法机关公信力,引发群众对基层执法部门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经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再审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并采纳审计部门证据,最终认定徐某贪污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系统人员须严守改制期间财务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