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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谭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谭某利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通过虚构地质勘探项目、虚增补偿标准等方式,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3.8万元。其通过伪造验收报告、篡改项目合同等手段,将非法所得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2023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局土地出让领域违纪问题时,发现谭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谭某在初核阶段即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但其行为导致某市重点工程土地出让程序出现重大瑕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案发后,相关部门对其违规审批的12宗土地进行重新评估,最终通过司法程序追回部分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对谭某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8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庭审中谭某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生效后,谭某主动退缴涉案赃款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特别是在土地出让等关键环节要规范审批程序,防范虚报冒领等职务犯罪风险。

分类:贪污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