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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医疗系统许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许某利用担任某县人民医院后勤科长职务便利,在医院后勤物资采购改制过程中,通过伪造采购合同、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侵吞医院国有资产共计3.8万元。许某将改制过程中应当上交的集体财产,以个人名义存入其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6月,某县卫健委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医院资产异常变动,遂将线索移交县监察委员会。经调查发现许某存在隐匿改制资产、伪造财务凭证等行为,其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医院在改制期间出现重大资产流失,严重破坏医疗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审理期限三个月,庭审中许某对指控罪名及事实无异议。

判决结果

被告人许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强化改制期间国有资产监管,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贪污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