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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集团原董事长吕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吕某利用担任某省医疗集团董事长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通过伪造合同、虚增价格等方式侵吞公款。其以亲属名义设立空壳公司承接工程,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累计贪污金额达15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及非法投资。2023年9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账户异常流动,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造成某省医疗集团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严重破坏医疗采购市场秩序,引发群众对国企廉洁性信任危机。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八年。吕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吕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高层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防范医疗领域腐败风险。

分类:贪污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