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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处级干部吴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吴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土地出让方案审批的职务便利,接受辖区房地产企业多次请托,通过违规降低地块起始价、操纵竞拍程序等方式帮助其获取商业用地。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赃款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部分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土地出让收入异常缺口,经线索移交市监委立案调查,吴某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60万元。其行为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财政直接损失超2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市监委对吴某立案调查,同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3月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2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土地管理部门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利用审批权侵吞国有资产行为。

分类:贪污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