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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钟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钟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多次收受房地产企业赠送的现金及购物卡。2021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钟某个人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涉案金额达3.2万元。经调查,钟某通过虚增土地补偿标准、违规降低招拍挂起始价等方式,将受礼资金转化为个人财产,部分用于购置奢侈品和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依程序立案审查,钟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并退缴赃款1.5万元。其行为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损失共计470万元,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经立案调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钟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对土地出让等权力集中领域形成有效震慑。

分类:贪污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