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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马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材料、虚增审批服务费用等方式,先后骗取3家民营企业共计280万元公款。其犯罪手段包括虚构审批项目、篡改企业申报数据、违规收取'服务保证金'等,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2022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马某所在部门资金异常流动,经初核后移送纪委监委调查。马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案因原审程序瑕疵启动再审,最终确认其贪污行为造成国家财政损失28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领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马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50万元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彰显了对行政审批领域权力寻租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

分类:贪污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