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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高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3年期间,高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批及重大项目核准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等财物,累计价值达320万元。其将收受的礼金存入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通过购买房产、奢侈品及投资理财产品等方式隐匿赃款。2023年6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高某及其家属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遂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经审查,高某对其收受财物不交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部分赃款。该行为导致行政审批程序失公信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百万元,严重破坏政务环境。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检察机关对高某贪污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非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廉洁自律,杜绝利用职权谋私,维护审批公正与廉政生态。

分类:贪污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