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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宋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宋某利用其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累计价值4.8万元。其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方式,将收受的财物转化为个人财产,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及购买奢侈品。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存在违规接受礼品礼金问题,经初核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宋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违纪违法事实。该行为导致医疗采购领域廉洁风险加剧,破坏医疗卫生系统公信力。经审计确认,宋某长期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收入,且在组织谈话时仍存在侥幸心理,直至证据确凿才如实供述。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启动初核程序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并进入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宋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须严守廉洁底线,强化对'受礼不交公'行为的监督制约,维护医疗资源公平分配秩序。

分类:贪污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