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曾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曾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审核把关权限,通过伪造企业材料、虚增项目验收指标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2.5万元。其先后以亲属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将赃款用于购买房产及奢侈品。2023年8月,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市政务服务大厅违规收费问题时,发现曾某通过虚报企业资质骗取补贴资金的线索,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曾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财政资金严重流失,损害政府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曾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曾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以及《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滥用职权骗取财政资金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