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医院原设备采购处处长杜某贪污案

某市医院原设备采购处处长杜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杜某利用担任某市医院设备采购处处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采购合同、虚增设备价格等方式,侵吞医院采购资金。其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串通,以虚假验收报告掩盖贪污事实,累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80万元。案件系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线索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查核实杜某存在隐瞒收入来源行为。杜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赃款150万元,并对剩余赃款作出退缴承诺,但始终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医院采购项目严重偏离市场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破坏医疗设备采购公平秩序,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八年,杜某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杜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及孳息。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资源的违法行为。

分类:贪污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