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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国企改制项目孙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孙某在担任某市国有企业改制办公室科员期间,利用负责职工安置费用核对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职工档案、虚增安置人数及虚报工龄的方式,骗取改制补偿资金共计320万元。其先后篡改83名已退休职工的档案材料,伪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编造虚假的岗位补贴方案,使企业误以为需额外支付安置费用。涉案资金被孙某以个人名义转入亲属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 luxury 车辆。2021年巡视巡察发现该企业改制后资产缺口异常,经审计锁定孙某等人伪造材料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依规立案调查。孙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150万元,但拒不交代剩余资金去向,庭审中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导致原企业直接损失320万元,严重破坏国企改制工作秩序,引发职工信访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1年6月立案调查,历时11个月完成证据收集;2022年4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2年7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孙某贪污事实成立。

判决结果

孙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退缴的15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剩余资金继续追查。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国企改制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产行为。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