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司法局原副局长赵某贪污案

某省司法局原副局长赵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赵某在担任某省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司法救助资金审批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贫困当事人材料、虚增救助项目数量等方式,骗取财政拨款共计280万元。该资金本应用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赵某却将其中20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用于购置房产,剩余80万元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2023年10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救助资金异常流向,经立案调查,确认赵某存在多次虚报冒领行为,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本人及家属拒不退还非法所得。赵某在初审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后续侦查发现其长期隐瞒资金去向,造成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审计厅移送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领域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权力寻租,维护司法救助资金公正性。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