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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基层人员林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林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财务主管期间,利用负责教育专项经费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贫困学生名单、虚增项目开支等手段,骗取教育补助资金共计280万元。其犯罪手段包括篡改申报材料、虚构工程项目,将套取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账户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赌债。2024年5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犯罪事实。林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导致某县3所中小学的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因资金挪用未能如期实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15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移送法院。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林某犯贪污罪,涉案金额280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教育系统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防止权力异化导致教育资金滥用。

分类:贪污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