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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属国企原董事长钟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钟某利用担任某省属国企改制工作组组长职务便利,在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通过伪造资产评估报告、虚增资产价值等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补贴320万元。其指使下属虚报职工安置费用,套取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案件因群众举报被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遂启动刑事司法程序。钟某在归案后主动退缴赃款25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国企改制方案严重偏离原定目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引发职工群体性信访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钟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570万元及孳息。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改制关键期需强化监督机制,防范权力寻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企改革廉洁性。

分类:贪污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