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罗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罗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管理处处长,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虚构审批事项等方式,违规为12家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优惠。在2020年某重点工程项目审批中,罗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50万元,随后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购置房产。案发后,罗某主动退还赃款30万元,对其余200万元赃款藏匿于境外账户。案件因群众举报线索启动调查,经审计发现其长期通过伪造审批材料骗取财政补贴,导致某市公共财政资金损失逾200万元。罗某在庭审中承认犯罪事实,但辩称部分款项用于单位公务支出,后经核查该主张不实,其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
审理过程
该案因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最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行政审批领域监管缺失,警示公职人员严守廉洁底线,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