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副局长肖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肖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期间,利用审批罚没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支出凭证、虚增项目成本等方式,侵吞司法行政罚没资金共计12.8万元。其将赃款用于个人购房及投资理财,案件线索系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2023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对肖某开展初步核查,发现其涉嫌贪污后立案调查。肖某在审查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司法罚没资金未能及时纳入公共财政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力。案发后,某市司法局对涉案财务流程进行全面整改,建立罚没款收支透明化机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肖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2.8万元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职务侵占行为,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