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教育厅基层干部石某贪污案

某省教育厅基层干部石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省教育厅基建科科长石某在负责农村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审核工作中,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材料、虚增项目成本的方式,骗取财政拨款共计人民币3.8万元。其利用职务便利,将资金以‘项目补贴’名义转入个人控制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奢侈品。2023年1月,某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发现异常数据后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引发专项调查。石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造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案发后,相关部门依法扣押其涉案房产一处,涉案金额虽未达5万元,但其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滥用职权性质恶劣,引发群众对教育系统资金监管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初核,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教育系统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机制,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分类:贪污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