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金融监管局基层范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范某自2019年起在某市金融监管局下属信贷审批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企业财务报表,通过虚增贷款项目规模、篡改信用评级材料等方式,骗取财政贴息资金共计320万元。其采用'拆分合同'手段将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多个账户,用于高档消费及购置房产。2022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小额贷款公司异常补贴数据,顺藤摸瓜锁定范某违纪违法线索。范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对剩余120万元来源拒不交代,案件经初审、复议后进入再审程序。该行为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损失320万元,破坏金融信贷监管秩序,引发多起关联企业违规贷款事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十年,检察机关提起再审程序后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
范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金融监管人员必须强化权力制约,防止在贷款审批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财政资金,维护金融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