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基层人员袁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袁某利用担任某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药品采购合同、虚增医疗器械价格等方式,侵吞中心医保基金共计12.8万元。其具体手段为:在药品采购验收环节篡改数据,将本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利用医疗耗材管理权限,以虚报数量方式套取资金。2022年6月,某市卫健委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经纪委调查确认袁某犯罪事实。袁某在案发后主动退赔赃款8万元,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医保基金严重流失,造成某社区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困难,部分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受阻,扰乱医疗保障秩序。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某市监委对袁某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袁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单位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防止侵吞公共资金破坏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