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医疗系统徐某贪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徐某利用担任某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及药品集中招标项目中,通过伪造验收单据、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侵吞公款。其主导编造虚假合同,将本应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医疗器械以个人名义私设账户收取,累计骗取专项补助资金320万元。2023年7月,某县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中心资金流向异常,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后启动调查。徐某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剩余120万元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房产。该行为导致基层医疗保障资金严重流失,影响公共卫生服务正常运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某县纪委监委依程序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徐某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缓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基层医疗系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虚报冒领等腐败行为侵蚀民生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