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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丁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丁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企业项目审批流于形式。其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核标准等方式,为12家企业违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累计造成国家损失180万元。涉案金额达5万元至20万元不等,赃款通过亲属账户分散转移至境外。2023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丁某审批项目存在重大漏洞,经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确认其故意隐瞒审批条件。丁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多个违规项目获得审批,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及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群众信访举报。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查明丁某长期存在审批失职行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组织专家论证会评估经济损失程度,最终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严守审批程序,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