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教育系统冯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冯某在担任某县教育局主管基建的副局长期间,负责该县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其明知施工方未按规范进行地基加固,仍违规批准施工方案,导致校舍在2022年5月投入使用后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学生死亡、12人受伤。冯某在审批过程中收受施工方贿赂共计15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及偿还债务。案发后,该县教育局内部审计发现安全隐患报告未被落实,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经调查,冯某对安全隐患问题长期漠视,伪造监理报告掩盖事实,最终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冯某在侦查阶段退还赃款8万元,但拒不承认主要责任,案件因涉及人员伤亡被列为重大复杂案件。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监察委立案调查,经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由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庭审重点围绕冯某履职过失与事故因果关系展开质证。
判决结果
冯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规审批行为直接导致公共财产损失超200万元及人员伤亡,依法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教育管理者须严守安全职责,失职行为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公共安全危机与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