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丁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丁某利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便利,在某省级重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故意放任不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竞标。其通过篡改评标标准、干预专家评审等手段,使中标单位得以违规施工。该工程在2023年3月因施工方偷工减料导致坍塌事故,造成12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经审计查明,丁某在此期间收受企业贿赂共计3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奢侈消费。2023年7月,某省纪委监委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时发现其违纪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行为。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赃款200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该事故暴露出招投标监管体系存在重大漏洞,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监管需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因失职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