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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肖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某省自然资源局在办理某重点土地出让项目时,肖某作为分管领导,未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其明知审批流程存在违规风险,却因疏忽大意未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预案,导致该地块在未完成地质灾害评估的情况下被违规出让。案发后经审计,因肖某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相关资金被用于个人投资及挥霍。2022年3月,群众举报该局土地审批程序异常,某省监察委员会介入调查,发现肖某在应急处置环节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其在审查中故意忽略关键程序,致使项目在突发环境问题时未能及时叫停,最终引发重大社会负面影响。肖某到案后虽承认错误,但仅退缴赃款150万元,剩余部分拒不退还。

审理过程

2022年某省监察委员会对肖某立案调查,经某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20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强化应急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因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资源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