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主任范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范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期间,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工作。其分管的某县人民医院多次出现医疗器械质量不合格问题,范某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未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通知长期置之不理,导致医院使用劣质医疗设备。2022年11月,某省纪委监委在调查医疗系统腐败问题时,发现该医院因设备故障造成患者交叉感染事件,涉案金额达18万元。范某在调查中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但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经鉴定,该医院因设备缺陷导致3例医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范某作为省部级医疗主管人员,本应严格把关医疗安全标准,却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某省纪委监委对范某立案调查;同年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法院一审受理并公开审理,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合规。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责令其退缴违法所得1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领导干部须严守监管职责,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