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税务局副局长黄某玩忽职守不整改隐患案

某市税务局副局长黄某玩忽职守不整改隐患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副局长分管税收征管系统工作时,明知该局征管信息系统存在数据加密薄弱、权限管理混乱等重大安全隐患,却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篡改系统日志掩盖问题,对下属多次报告的系统漏洞置之不理,导致2022年6月发生纳税人信息泄露事件。经审计认定,因系统失灵造成税收流失达38万元,引发多起企业逃税案件。案件系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后移送检察机关,2023年5月黄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该行为严重破坏税务机关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黄某提出上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二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案件警示税务系统公务员须恪守职责,防范因履职不力引发重大财税风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