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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局长曹某玩忽职守重大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曹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期间,负责某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其明知三家供应商存在资质造假问题,仍违规简化审核流程,未组织实地查验,导致价值28万元的不合格消防器材被违规采购并投入使用。2022年7月,某县养老院因消防设备失灵引发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案发后,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曹某监管失职问题。2023年1月,某省纪委监委对曹某立案审查,经调查发现其多次篡改采购文件、伪造验收记录。曹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违纪所得12万元,二审期间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该事故暴露出基层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存在重大漏洞,导致公共安全风险失控,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初查,经某省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曹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认定其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政府采购领域基层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防范因监管失职引发公共安全危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