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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冯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冯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土地审批及监管工作。其所在单位在审核某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时,发现该企业存在违规占用耕地、未办理环评手续等重大安全隐患,但冯某未依法督促整改,反而通过篡改审批文件、默许企业隐瞒问题等方式放任其施工。此行为直接导致2022年该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及6名施工人员死亡。案件系2023年群众举报后由上级纪委介入调查,发现冯某在2019年曾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却未落实整改措施。冯某在初审阶段认罪悔罪,但未主动退赃。事故引发重大社会影响,造成政府公信力受损及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审理过程

案件经初审判决后,检察机关发现关键证据缺失,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法院重新审理期间,调取了土地审批档案及事故调查报告,确认冯某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最终撤销原判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冯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所在单位因监管失职被处以行政处罚,涉案项目相关责任人亦被追责。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玩忽职守行为处分规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恪守土地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重大事故将面临严惩,凸显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的重要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