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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专员骗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专员骗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添加好友。李某谎称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银行卡。张某某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转账后,李某以'需线下办理'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随后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称未授权该员工操作,主张交易为个人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认为该交易属个人诈骗,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就电子证据真实性、平台监管责任及交易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平台后台数据。张某某提供银行流水及150条微信对话记录,公司仅出示员工名单但未提供服务协议。仲裁员对李某使用的公司名义与实际业务范围进行比对,确认其行为超出授权范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因平台未留存完整用户沟通记录,仅支持返还2.8万元损失,其余费用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交易资质审核,建议用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业务。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冻结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时向平台和公安机关报案。脱离平台交易易导致证据缺失,增加维权难度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