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贷款专员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贷款专员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遭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缴纳3.5万元'入金保证金'。李某伪造贷款审批流程截图,谎称需跨境转账验证资质,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完成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平台普通用户,且某科技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员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提供反诈预警记录,不认可与本案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婚恋平台用户信息确认李某非该公司员工,但发现其注册时使用公司名义。通过分析资金跨境流转路径,确认诈骗款项已无法追回。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李某曾使用公司邮箱沟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反诈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管理疏漏需承担部分责任,退回张某某1.2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求职者应核实对方资质。企业应建立员工行为规范制度,对使用公司名义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遭遇精准诈骗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