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领导索要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员工索赔

冒充领导索要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员工索赔

【标题】冒充领导索要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员工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部门,案由涉及商业交易中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工作群收到冒充公司财务总监的指令,要求其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验证码以完成一笔加盟代理款项的转账。张某某未核实身份直接操作,导致公司账户被转出约3.5万元。事后发现系诈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电子证据部分灭失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落实身份验证制度导致被骗,公司则认为张某某未按流程核实身份且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了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及部分短信记录。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主张员工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短信截图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其与原始数据一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建立完善的身份核验机制,对员工损失承担70%责任;员工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认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结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对平台交易安全的要求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内部权限管理制度,员工遇异常指令需先核实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电子证据效力减弱。第三方支付平台亦需强化风控措施防止账户被盗用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