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安全账户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安全账户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应聘,因支付保证金遭遇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上看到招聘客服岗位信息,通过客服添加微信联系。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账户为境外虚拟账户,且平台未显示公司资质。事后通过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及聊天记录截图,确认企业主王某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王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核实该账户为安全账户,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交易记录、验证码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文件,无法证明王某权限范围。仲裁员现场调取电商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岗位未在备案信息中显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王某利用公司平台实施精准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需严格审核招聘信息,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账户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