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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社保医保为由要求其先缴纳保证金。在李某承诺可返还部分资金后,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需跨境流转资金为借口持续索要款项,最终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后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存在过错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虚假网站截图,证明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诱导转账。公司虽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追踪信息确认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以办理公共服务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资质,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及对方身份信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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