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转虚拟币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市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拟币交易纠纷,案由涉及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带有'政务服务'字样的短信链接,点击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台。诈骗分子冒充税务稽查人员,以'需缴纳虚拟币税款'为由要求其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在电话沟通中被诱导下载虚拟币钱包,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资金通过境外节点完成跨境流转,转账凭证显示交易对手为境外虚拟币交易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诈骗分子使用伪造政务信息实施犯罪,且已提示虚拟币交易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短信发送记录、通话录音及虚拟币交易流水,确认公司未对短信来源进行真实性核验。双方就电子数据取证的完整性产生争议,仲裁委采用区块链存证技术验证转账凭证有效性,认定公司存在风控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用人单位应履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资金流向认定的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易成精准诈骗目标,应警惕伪装政府机关的虚拟币交易骗局。企业需强化对异常交易的监控,普通民众转账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电子证据需及时进行区块链存证以保障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