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身份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身份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某建立联系。李某某以公司内部安全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多次电话沟通后,将约3.5万元转入非公司官方账户,后发现被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系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合同诈骗;公司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未授权相关操作,认为张某某存在资金处置不当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否认关联性。仲裁员依据证据链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及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公司就账户异常问题作出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身份核实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账户真实性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实名认证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账户真实性,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员工不得违规使用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