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添加为好友的'客服'以中奖名义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对方声称需支付3.5万元保证金才能领取奖品,随后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账户异常需立即转账处理。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骗局,APP已于当月被应用商店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履行合同约定且APP下架后无法继续监管,认为用户轻信诈骗分子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电子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运营情况及证据固定方式,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张某某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及《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数据保存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遭遇'公检法'身份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网络购物时务必核实平台资质,警惕以中奖名义诱导转账的新型诈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