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费被转走平台推诿责任
【标题】员工培训费被转走平台推诿责任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报名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能培训课程,缴纳约3.5万元费用。培训期间,公司员工以社保医保未缴纳为由,要求将款项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诱骗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公司法人失联,资金被快速转至多个对公账户,平台未履行监管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称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公司仅出示部分合同文本。平台方承认未核实账户真实性,但称已尽提示义务。经比对聊天记录与转账时间,发现公司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伪造'资金监管'承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承担30%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社保医保为由要求转账的诈骗手段,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电商平台应完善账户审核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并配合执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