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人员诈骗社保修复费被判刑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诈骗社保修复费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问题遭遇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办理社保补缴业务时,被自称某银行客服的人员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对方谎称可操作医保报销额度提升,需支付3.5万元服务费,通过线下接触获取个人信息后,以先返部分金额为手段,分三次骗取张某某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调取平台信息并承诺办理进度,后因无法兑现承诺发现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并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对方使用伪造工作证并编造征信修复程序。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平台信息比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返还诈骗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办理社保医保业务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人员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培训制度,防范因个人业务办理引发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