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用户遭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被追回部分款项
【标题】投资用户遭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被追回部分款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货款诈骗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老行业从业者的男子王某。王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即将推出养老地产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投资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王某账户转账1.2万元后,王某以'项目审批需要'为名分三次要求补缴费用,总计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王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婚恋对象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交易关系,称其为第三方合作方,主张资金属于正常商业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及通话录音,结合王某资金多级拆分流向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公司未能出示与王某的合作协议及项目真实性证明,关键证据缺失导致责任认定困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关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投资需严格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婚恋名义掩盖诈骗本质。建议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对于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的资金往来,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