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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待业者被骗冒充领导索要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待业者被骗冒充领导索要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冒充政府部门领导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通过伪造工作证件和单位网站截图,谎称能帮助张某某办理社保补贴,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以'领导审批中'为由,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实际为无业人员,所称单位并不存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否认诈骗事实,称系双方自愿的商业合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李某伪造的单位网站截图。被申请人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申请人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假单位电话号码。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身份造假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李某返还全部诈骗款项3.5万元,并赔偿申请人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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