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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投资款遭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投资款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因商业交易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项目合作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易。后李某某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张某某无法申请退款。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后报警,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身份的李某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称未参与交易且平台账户冻结导致无法履约,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平台方提供用户注册信息证明李某某身份造假,张某某出示聊天记录证实对方使用领导头像和公司文件进行欺诈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某需返还全部投资款,平台方因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需警惕熟人诈骗。遭遇资金冻结时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维权需注意仲裁时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