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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扫码付款遭遇虚假平台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扫码付款遭遇虚假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求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征信修复为名联系,对方声称可通过信用卡扫码支付方式办理加盟代理业务。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公司提供的收款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平台且账户非实际经营人使用,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公司则称系商业交易中双方自愿签署的加盟协议,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被诱导扫码支付。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商业合作,亦无法说明收款账户归属问题,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后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民法典》第148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警惕虚假平台诱导付费,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若遭遇冒充客服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避免因轻信扫码支付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