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讲师骗3.5万元学费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讲师骗3.5万元学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教育专家的李某以婚恋名义骗取信任。李某通过视频聊天展示虚假资质,谎称能提供独家职业培训服务,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学费。交易完成后,李某立即注销平台账号并转移资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申请调取聊天记录和交易流水,但平台以隐私保护为由拒绝配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讲师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诈骗,称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且交易系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不承担平台审核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材料,张某某提供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账号注册信息;公司仅出示部分培训课程截图。经调查发现李某提供的资质证书编号虚假,且公司未履行平台实名认证义务,认可其存在监管漏洞。双方就培训服务实际履行情况展开辩论,公司未能证明已提供约定服务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身份冒充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主动介入;网络交易中应注意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完整证据链;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平台调取数据,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