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公司HR的王某为好友,对方以招聘话术诱导其下载涉案APP。APP界面伪装成正规社保医保服务平台,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垫付3.5万元'培训金',承诺两周内返还本金并支付返佣。后王某以'系统升级''材料审核'等理由多次延迟返款,期间通过QQ发送伪造的公司文件和虚假项目进度。当张某某要求提现时,发现APP已下架且无任何联系方式,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未获有效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社保医保服务项目,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被申请人抗辩称该APP为合法第三方支付平台,双方存在真实合作关系,要求返还的款项属于投资亏损。双方对'先垫付后返佣'模式的合法性及被申请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APP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显示线下场景中王某以招聘名义诱导操作)。被申请人仅提供一份自称合作方的声明,未能出示APP运营资质证明。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记录,发现被申请人账户存在多笔异常转账且无法说明用途,最终要求双方补充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虚构社保医保服务项目,利用'先返小利'手段诱骗张某某进行信用卡垫付,其行为构成民事欺诈。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支付流程证据,且部分款项已通过信用卡支付无法追回,故裁决被申请人返还本金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通过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招聘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社保服务授权文件。使用信用卡支付前务必确认平台合法性,保存所有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监控视频等客观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