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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充值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充值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后因虚假采购项目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公司需采购办公设备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先后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要求其提供APP验证码用于'验证资金安全'。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司人员的骗子,于2024年8月向警方报案但未提供完整证据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任何关联,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的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验证码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调取平台用户身份信息及交易流水,但平台因隐私保护未予配合。仲裁员结合李某使用公司名义但无法提供授权文件、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行为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的2万元保证金,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身份的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平台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老年人应避免向陌生人转账,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